汽车专用膜研发、生产、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发表时间:2024-06-26 10:30 汽车专用膜研发、生产、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目前《汽车专用膜研发、生产、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充分了解周边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汽车专用膜研发、生产、销售等总部基地项目 2、建设地点:肇庆市高新区罗湖片区创新大街北面、科技大街西南面地段 3、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为21927.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7737.32平方米;年产汽车改色膜120万平方米、锂电池封装膜60万平方米。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CwtbPVuIVO4laI5Z1p7qA;提取码:lyzr;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及企事业单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Iax7-GlbIJuzMaB4ftyEQ;提取码:sg2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及编制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将在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肇庆市高新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方式:13828427847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新区罗湖片区创新大街北面、科技大街西南面地段 七、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肇庆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手机:13822660207 邮箱:286954727@qq.com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三路3号敏捷广场一期第2座918室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肇庆市高新区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肇庆四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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